2005年8月5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揭发违规处污 却为设计敲诈
焦剑

  为了搞点钱花花,一男子竟利用拍摄的几张照片敲诈钱财,他在法庭上还振振有词地辩称如此做是出于揭露他人违规处置废物的公心。8月4日,被告人胡庆松被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
  胡庆松去年在椒江某公司当仓库保管员。工作期间,他看到该公司在违规处置废物和废水,就用相机将现场情况拍了下来。去年底,胡庆松辞职离开了公司。今年2月初,为了“搞点钱”,胡庆松萌生了敲诈该公司钱财的念头。2月3日中午,胡庆松将事先准备好的以“揭露该公司违规处置废物”为内容的匿名信和现场照片通过该公司保卫交给了公司总经理。当天下午和晚上,胡庆松多次发手机短信给该公司总经理,以向环保部门或新闻媒体揭露该公司违规处置废物进行威胁。次日中午,胡庆松通过电话向公司总经理敲诈15000元钱,并办了1张银行卡,要其将钱汇入该卡。后因故未果,双方约定在路桥区某大酒店付款。胡庆松在路桥区一旅馆指使服务员去某大酒店取款时,被接警赶到的公安民警抓获。
  在侦查阶段,胡庆松交代了自己的敲诈勒索事实。但在法庭审理中,胡庆松却口口声声称自己这样做完全出于公心,目的是为了揭露公司违规处置废物的事实。然而,只要做了歹事,就难逃法律制裁。